*审计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,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,应在清算前..。获取更多北京中税仁报表审计|汇算清缴审计|高新审计|工商清算|北京验相关供求信息,请查阅北京审计联盟会计师(*师)事务所网站供应商机栏目" /> *审计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,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,应在清算前..。获取更多北京中税仁报表审计|汇算清缴审计|高新审计|工商清算|北京验相关供求信息,请查阅北京审计联盟会计师(*师)事务所网站供应商机栏目"/>
北京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进行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。 纳税人A href="http://">*审计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,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,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*机关,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;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,应当自停止生产、经营之日起60日内,向主管*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 北京中会仁会计师、北京中税仁*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办有关审计、会计、*、企业管理咨询、人力资源咨询等**的会计师事务所。拥有全国*的注册会计师、注册*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为您提供**的财务、*、审计、验资、评估、管理咨询、财务培训服务。报表审计、高新审计验资服务、工商注册、代理记账 电话: 81428478 15001132738